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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食同源有依据,药膳养生不盲目

    时间:2018-3-6 11:49:0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徐婧  浏览:

    近日,《舌尖上的中国》第三季第四集《养食疗并用的中华药膳》播出后,中医药膳有关话题引发热议。专家认为药食同源、疗疾养生由来已久,应当科学认识。



    枣泥山药糕补血益气,玉竹老鸭汤养阴润燥……山药、玉竹这些出现在《中国药典》中的中药,也是人们的盘中佳肴。

    “远古时期很多药物源自食物,实践发展中古人区分食物和药物主要基于其主要功能不同,食物须安全并提供人体的营养,药物则主要用于治疗疾病。有时两者的界限不太清晰,一些食品也具有治疗、养生的作用。”中国药膳研究会会长杨锐说。

    对于有些食物来说,它们和药物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它们既是食物,也是药物,这便是“药食同源”的理念。


    药食同源有官方依据

    杨锐说:“古人对食物功能的认识层次是渐进的。首先是无毒,且能够食用,提供基本营养。然后,发现了食物的其他功能——治疗和养生。”

    我国历代对“药食同源”及食药界限的认识是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在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随着经验的积累,药食才开始分化。在使用火后,人们开始食熟食,烹调加工技术才逐渐发展起来。在食与药分化的同时,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

    杨锐介绍,春秋以后的许多中医药学古籍,如《黄帝内经》《肘后备急方》《本草经集注》《食疗本草》《太平圣惠方·食治门》《饮膳正要》《食物本草》《食鉴本草》等,都有对“药食两用”物品的大量论述和食疗食养药谱的记载。“药膳”一词出现在东汉时期《后汉书·列女传》中,应该说中医药膳学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翟华强认为,“药食同源”的观念早已融入国人血液中,是国人养生的重要理念之一。

    “药食同源”发展到今天,更加规范。杨锐认为,对“药食两用”物品的推出和管理,反映了“药食两用”物品既是食品但又不同于普通食品的特征,其安全性和用法尤为重要。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进行规范。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包括丁香、刀豆、小茴香、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等101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

    可见,“药食同源”有官方的依据和规范,持之有故,网上“伪科学”和“骗局”的谣言不攻自破。


    食疗宜遵医嘱

    虽然“药食同源”确有依据,但面对种类繁多的药膳,人们应该如何甄选使用呢?对此,杨锐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名单内的药物要合理使用,名单外的药物入膳应当遵照医嘱。”

    “今天中医药膳总体分为食疗药膳和食养药膳两大类,前者原则上应在中医师指导下配膳,而向社会推荐的药膳则侧重于安全性有保证的后者。”他说。

    杨锐指出,食养和食疗并不完全相同,虽然它们都体现在药食同源的思想中,但食养重在养生保健,食疗重在治疗疾病。食养并不需要像食疗一样严格按照医师配方进食,也不需要坚持服用多个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