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
现将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中会学术发〔2019〕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候选人条件
详见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中会学术发〔2019〕188号)
二、推荐流程
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电子版可登陆“海南省中医药学会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下载http://www.hnszyyxh.org/ZiLiaoXiaZai),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2月14日前,携《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会员证复印件,到学会办公室盖章,请提前将《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到学会办公室邮箱,由学会办公室进行网上推荐。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