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学会、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省针灸学会,各中医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为保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省级中医药继续教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20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0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2020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新增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单位,需填写《2020年度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或《2020年度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其中,申报省级备案项目须同时以纸质形式报送2019年项目执行材料,材料包括《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考试试题、考试成绩表、项目活动日程表、学员通讯录、照片等。省级备案项目是指2019年获批并已举办,拟在2020年继续申请举办的项目。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或未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其2020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二)项目实施中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级继教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三)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为加强项目管理,2020年原则上不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项目、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
(四)请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省级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云
联系电话:0898-66110218
通信地址: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海口市和平北路龙之梦酒店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