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中医药人翘首以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法规定,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被写入中医药法,无疑为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注入了新动力。
如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唐旭东,请他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中医药法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支撑
“三年前,中医药法的实施,为中医药行业吹来了一股春风。作为中医药科研工作者,我深深感受到中医药法实施前后,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的变化。”唐旭东说,中医药法专设一章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做出规定,可见中医药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
唐旭东认为,中医药法第五章中明确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指明了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发展方向。法律中既强调了辨证论治方法的研究是中医学临床疗效提高的重大科学问题,还明确规定了中医学要广泛地与其他医学融合发展,扬长补短,有利于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令人欣喜的是,中医药法实施以来,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中医药科技创新的网络化布局。建立了4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4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中医药研究平台和基地,不断深化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研究,推动研究型门诊(病房)与生物样本库建设。
作为中医药科技创新的“领头羊”,中医药法实施以后,中国中医科学院也在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的道路上不懈探索。“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做大做强中国中医科学院的需求,也是中国中医科学院发挥中医药行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需求。”唐旭东说,为此,中国中医科学院多次开会集中学习,中医药法中关于科研方面的专章规定让中医药科研工作者备受鼓舞。
近年来,中国中医科学院建设了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中医心血管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药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评价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4家,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28个、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实验研发基地等,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筹建的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成立,这是全球首个中医药领域的循证医学中心。中心借助中国中医科学院的专家优势,联合国内各大科研机构,为中医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供依据。另外,《中国中医科学院传承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也围绕着“深入挖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的目标,创新中医药科研机制和组织模式,统筹科技资源配置,优化学科布局,构建具有国际视野、符合大科学时代科研规律的多层次协同创新研究体系。这些都标志着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将再上台阶。
这样的成果,离不开中医药法的实施。唐旭东表示:“中医药法为中医药科技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正是因为中医药法提供的法律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才不断迸发出新的活力。”
在科研实践中促中医药法落实落细
“中医药科技创新是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力量和发展原动力,中医药科技创新应建立多学科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要深入研究中医理论的核心内涵,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
如何走好中医药科技创新之路,促进中医药法落地?唐旭东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