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扫一扫 二维码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政策法规
  • 新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公布

    时间:2023-3-22 15:13:0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张昕  浏览:

    本报讯(记者张昕)3月2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明确中医诊所的诊疗科目限于中医科、民族医学科,中医药治疗率应为100%。

    《标准》提出,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提供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配备中医(专长)医师的,应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诊所需至少具有1名执业医师,符合条件为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若诊所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标准》明确,若开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存在一定医疗安全风险的技术,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诊所需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还需具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与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责任编辑:董俊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