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青云)7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已推动发布中医药各类标准3000余项。“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遵循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形成了以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中医药国际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朱桂表示,可以说,适合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
朱桂介绍,在中医药国家标准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已制定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77项,包括《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针灸学通用术语》等;指导性技术文件12项,包括儿科、外科、皮肤科等《中医技术操作规范》。在中医药行业标准方面,已制定中医药行业标准10项,包括中医内、外、妇、儿等9科《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及其修订通则,涉及中风、眩晕、哮喘等406个常见病证。制定中医药团体标准2500余项,主要涉及中医、针灸、中药材、种子种苗、信息技术、养生药膳指南等内容。ISO/TC249已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112项,包括中医术语类、医疗器械类等内容。各省区市已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1000余项,涉及中医药临床诊疗、科研管理、服务,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检验、鉴定、包装等内容。
关于中医药地方标准工作,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田兴军介绍,中医药的地方标准是由省级的标准化主管部门或者经其批准的市级标准化部门发布的中医药领域标准,是对国家标准完善补充。近年来,通过强化体系建设、加强高位统筹,推动地方中医药标准化已成为四川省各级政府“真心办真心管”“各方协力抓”的重要工作。“地方结合各自的中医药禀赋,设立了包括巴药局、麦冬办等特色机构,这些举措有效保证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在市县两级‘接得住、有人抓’。”田兴军说。
此外,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设立中医药的标准化研究专项,累计投入经费超过2000万元,制定发布了ISO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8项、省级地方标准3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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