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娜)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小儿化食制剂和消咳喘制剂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统一修订。
根据公告,小儿化食制剂【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腹泻、腹痛、皮疹、瘙痒等。【禁忌】项应当包括:孕妇禁用及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包括: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脾虚夹积者慎用。不宜与含芒硝、玄明粉的中药方剂或者成药同时服用。不宜与含巴豆、巴豆霜的中药方剂或者成药同时服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消咳喘制剂【不良反应】项应包括恶心、呕吐、口干、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头晕、头痛、嗜睡、皮疹、瘙痒、潮红、心悸、心动过速、胸部不适、呼吸困难、过敏反应等,有过敏性休克个例报告。【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包括: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忌烟酒。过敏体质者慎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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