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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医药法释义(38)

    时间:2017-7-5 15:56:45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作者:  浏览: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药科学研究主体、方法和任务的规定。

    本条规定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机构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明确提出:“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相关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中医药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中医理论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优势,建设一批多学科参与、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较高研究水平的中医理论创新基地。同时,推进中医理论的传承研究、科学内涵现代诠释和实践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方法学体系,切实加强中医理论创新成果对临床和中医药产业实践的指导。此外,还要鼓励开展自由探索与服务国家目标相结合,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临床实践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优势,尤其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核心作用,支持建设一批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室。鼓励以解决临床重大疾病问题、提高临床疗效和健康服务质量、研制诊疗规范技术标准、促进人民健康为目标的实践创新研究。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在中医药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和优势,引导中医药企业加快发展研发力量,支持依托企业建设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研发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中药新药和诊疗、保健仪器设备研发活动,建立健全产品和技术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在现代科学背景下,中医药学进入了转型发展的新时期,多学科力量参与中医药学的研究,为中医药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需要引入现代科学的思维模式和应用方法,但是这种研究只有与中医药的传统研究方法相结合,才能真正发展中医药。中医药科研工作在研究方法上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相结合。

    一是重视运用传统的方法进行中医药科学研究,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中医药原创优势,坚持中医理论对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指导,注重继承发掘中医理论精髓。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医药不断吸收和融合各个时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文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技术方法更加丰富,也形成了“重视整体、注重平与和、强调个体化诊疗、突出治未病、使用简便”的鲜明特点。中医药传统研究方法是构建中医药理论体系和临床研究的基本方法,数千年的中医药发展史已充分证明了它的科学价值,在多学科参与中医药研究的现实形势下,仍然需要重视中医药的传统研究方法,这是中医药学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二是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医药的发展更需要依靠科技进步,需要不断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来创新发展。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先进科学技术方法、手段研究中医药,有利于揭示中医药学的本质,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因此,要在把握中医药学术主体特征和特色的同时,积极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和多种研究方法,坚持主体发展与协同开放、兼收并蓄,把保持中医药特色与现代科学知识、技术方法的应用协调相统一。根据新的医疗实践和科技发展的新水平,结合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不断建立、发展和完善新观点、新理论与新实践。

    三是坚持传统与现代研究相结合,把握中医药传承的方法。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努力传承中医药的特点、优势和精髓,坚持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