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芮)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清火片和清火胶囊说明书中的警示语及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
根据公告,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排便频率增加、口干、皮疹、瘙痒、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等。禁忌项应当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应当增加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月经期、哺乳期妇女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注意事项应当修订为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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